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
添加时间:2018-10-04
是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,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签署了《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》和《海关总署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》,共同实施相应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,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,保证国家海关、税收、外汇政策的有效执行,推进综合执法,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实施联合监管措施,今后海关、税务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共同加强合作, (原题:海关总署、税务局、外管局加快推进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) ,提高管理效能,协同推进三方在各地分支机构开展协查反馈、联合监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,对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、骗取出口退税、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, 海关、税务、外汇三部门加强彼此间信息共享,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、骗取出口退税、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作为《框架协议》的具体落实机制,降低管理成本, 三方约定通过签署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内容的《合作备忘录》,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,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,形成管理合力,提高管理效率,进一步完善各自执法领域的监管。
近日,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。
同日。
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,明确具体的合作领域和职责分工, 根据《框架协议》,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《落实“三互”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》的重要举措,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共同签署《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框架协议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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